汊河镇:细化医疗救助民生工程 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 潘璐 2021-05-10 10:42:18 责编: 何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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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汊河镇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困难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提升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促进农民富裕富足,让困难群众不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最大限度上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2021年第一季度,汊河镇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41人次,救助资金22.6万元。

加强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各部门之间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制定宣传计划,依托镇办、村居联合开展救助政策宣传,合理有序引导符合条件的患者申请医疗救助。将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条件、流程、申请材料等内容打印成宣传册,放置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宣传栏中,或分发到群众手中。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对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在办理出院结算时,医务人员面对面开展患者结算告知宣传,提高服务水平,方便困难群众。

完善规定,界定救助对象范围。城乡医疗救助是指医疗救助对象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政府给予的一种救助。汊河镇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指因医疗费用支出超过家庭负担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优化服务,坚持应助尽助原则。定点医药机构要进一步优化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困难群众合理检查、用药,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和贫困人口执行先诊疗后付费,取消住院预约金,对医疗救助范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对于困难群众异地就医报销救助方面,推进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是群众享受高效便捷的服务。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编密织牢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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