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岗集镇:“三结合”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来源:
范婕
2021-09-02 15:55:46
责编:
余红霞
今年以来,岗集镇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把乡村振兴工作与基层政法工作紧密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导群众遵法、守法、懂法,用“三结合”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将法治宣传工作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充分利用村级农家书屋、宣传栏、橱窗等阵地,结合村居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制作并分发法治宣传环保袋、围裙、毛巾等印有法治元素的小礼品,正确引导广大群众用法治的思维处理问题,让“法治”为“环治”护航,努力促进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双丰收。
将矛盾纠纷排查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坚持矛盾纠纷预防早于化解,从源头上打早打小。不断加大村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房屋补偿等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解决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的重要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将法律服务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行动,进村入户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无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辖区群众及时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引导村民通过正确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范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