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滁州市琅琊区召开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会商会议,集中会商讨论解决1名困境未成年人生活照料和就医问题。
会议由区未保办主任、区民政局局长剧伟主持召开,区教体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委政法委、区残联、区妇联、团区委、区卫健委、清流街道、白云社区分管和具体负责同志,1054救援队、牵手社工中心共同参加了会议。
会上,困境未成年人所在社区、学校以及区民政局分别介绍了该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和现享受的救助政策,区教体局、区住建交通局等7家未保成员单位以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尊重未成年人意愿”“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为原则,结合各自部门职能,从困境未成年人急需解决的住房、救助、就医、就学等问题,给出政策解答,提出关爱保护建议,并通过会商形成一致意见。
个案会商制度是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本次个案会商严格遵循《琅琊区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会商制度》,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正在遭受或疑似遭受困境未成年人案件的报告渠道和程序, 规范了全区未成年人保护疑难案例的处置程序。
区未保办主任、区民政局局长剧伟指出,在个案的处置上,一是要切实加强思想认识。各未保成员单位要强化思想自觉,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个案处置要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和“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的角度出发,因人施策,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当事人的影响;三是要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各未保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好职能优势,在政策范围内尽量减少程序、缩短流程,将各项关爱保护政策迅速落实到位。同时也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资源优势和儿童社工的专业优势,形成相互配合协调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
会议同时强调,学校、街道、村(社区)、社工服务机构等要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通过日常工作和走访摸排,及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特别是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监护人能力缺失、不履行监护责任等情况,并第一时间主动报告。
自2021年10月启动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琅琊区逐步建立和完善强制报告、个案会商、信息通报等各项未成年人保护体制机制,通过多方联动,充分发挥“六大保护”作用,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聂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