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医保局:“四抓四促” 扎实做好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激励工作
来源: 张伟 2022-11-10 10:54:39 责编: 余红霞

自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实施以来,泾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政策,重点以“三抓三促”扎实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抓业务指导,促积极带量采购。泾县医保局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加强指导,及时解决报量、采购中各种问题,实行每周两提醒,每月一通报,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按时间节点完成国谈药品采购任务。2022年1-10月,泾县共有14家定点医疗机构参加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其中包括:13家公立医疗机构1家民营医疗机构),辖区内公立医院参与率为100%,村卫生室集中带量采购“两病”门诊用药均落地实施。

抓监管督导,促集采政策落地。泾县医保局定期分析解决在具体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全程跟踪、全程监管、全程服务。结合我县国家组织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工作需要,把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加强对集采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多次组织医疗机构领导及药品耗材采购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效能。日常注重集采平台数据监管分析,对国家组织带量采购药品耗材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检查督导,查找解决存在问题困难,督促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国家组织带量采购药品耗材政策落实落地。实施集采药品专项考核,在每批次集采药品采购年度到期之后,对定点医疗机构有约定采购量的药品逐个逐项进行考核,紧紧围绕考核指标,现场逐一核查数据、佐证材料、自查报表,确保考核打分公平公正。

抓基金管控,促垫付压力减轻。为减轻医疗机构药品垫付压力,根据落实国家、省、市药品采购资金预拨付有关要求,泾县医保局对参加国家组织药品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预拨药品采购资金,按上年度承诺采购量的资金总额的30%预拨给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全县共预拨14个医疗机构392.6万元,确保集采药款及时到位,减轻医疗机构药品费用垫付压力,提高医疗机构落实集采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集采药品使用。

抓结余资金,促正向激励发挥。从医保基金中提取专项预算基金用于激励完成约定采购量且考核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职工医保按统筹基金年度支出预算的0.5%提取,城乡居民医保按当年筹资总额扣除增量基金风险金和大病保险基金后的0.8%提取。根据医疗机构集采国家组织药品有效报量、统筹地区结算年度医保基金实际平均报销比例以及最小单位产品节约资金的40%,计算出医保结余资金,并按规定在结算前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严格核算和拨付医保结余激励资金。结余留用资金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激励其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此项资金拨付,激发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积极性,真正发挥结余留用资金的正向激励和引导作用。(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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