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城县相关部门连续救助了多只野生保护动物,其中包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长耳鸮、黑翅鸢、纵纹腹小鸮等8只和国家三级保护动物2只。
王集乡警民联合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1月9日,王集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辖区王集村李庄有一只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的鸟类受伤不能飞翔。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后发现,该鸟的翅膀受伤,为避免小鸟受到伤害,民警立即将它带回派出所,并第一时间联系了蒙城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救助人员进行救治。很快,林业局工作人员便赶来,经辨认,该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精神状态不是太好,其属于小型猛禽之一,常栖息于植物稀疏的混合林、林缘、林间空地和疏林地区,猎食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随后,由林业局工作人员带回进一步救治。工作人员表示,待红隼恢复状态,将让其重归大自然。
乐土镇、王集乡派出所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纵纹腹小鸮
1月30日和2月4日,乐土镇派出所、王集乡派出所分别接到辖区群众求助电话,分别带回两只被粘鼠板粘住的小猫头鹰,后经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确认,该两只鸟都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纵纹腹小鸮,被粘鼠板粘住不能动弹,经过对其羽毛上的粘胶进行分解稀释,使其恢复飞行能力后,于第二天,经过喂养后当晚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驱车前往城南森林公园中将其放生。

漆园派出所救助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长耳鸮
1月31日,蒙城县林业局再次接到漆园派出所电话,在唐集村内一只野生动物不能飞行,希望前去救助。林业局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经观察辨认,确定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长耳鸮,随后将其带回观测并精心喂养。2月4日,长耳鸮恢复正常状态,工作人员给其上脚环后于傍晚放归野外。

林业部门呼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随着春季野生动物繁殖期的到来,提醒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远离不打扰,为共建和谐家园、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贡献一份力量。(马洪绕 李永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