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贯彻落实长丰县委、县政府对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控制工作的整体要求,长丰县城管局等多家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餐饮油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结构。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效果,为广大群众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成立以长丰县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行动工作小组,副组长分别由长丰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各相关单位抽调专人负责,并组建专项督查验收小组,对各单位的排查工作部署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验收销号工作。
全面摸排,开展走访宣传。根据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整体部署,行动小组执法队员全方位调查摸底辖区内各类餐饮门店,加班加点对各类餐饮门店、夜市摊点、单位食堂油烟污染情况进行巡查整治,重点对是否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净化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是否定时清洗维护建立台账等情况进行监管,根据不同情况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目前,水湖镇、双凤开发区、双墩镇已摸排餐饮门店共计345家,排查问题54处,要求相关门店落实整改。同时通过大量走访和宣传油烟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争取餐饮经营者对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让店主自觉、自愿配合治理行动。
采取措施,集中规范治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实行边摸排、边整改、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面加强行政管理和日常监管,确保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保持常态、取得实效。同时督查验收小组主动作为、全面发力、持续作战,对各乡镇(经开区)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符合要求的予以验收销号,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并通报,以实际行动打响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攻坚战。(朱琳 李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