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祁门县纪委监委督促各派驻机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切实发挥“前哨”作用,将“三重一大”事项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事前报告、过程监督、事后审查追责机制,确保决策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 强化制度执行,通过事前规划、监督过程、事后评估的方式,确保决策严格遵循既定程序和规定,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规范事前报备。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被监督单位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必须提前书面告知,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与研究事项相关的材料、文件、政策依据等,便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研究分析监督重点及风险点,并对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及时提醒。梳理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严格事中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直接出席或列席班子会议的方式在列席“三重一大”会议过程中,重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干部任免是否按照规定程序,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正确决策把好关,持续推动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向善向好。
强化事后跟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督促被监督单位及时将决策结果报纪检监察组备案。同时,以日常监督为主、专项检查为辅,每年度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季度检查、交叉互查、处置问题线索等方式,进行后续跟踪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纠正。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参加或列席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350次,持续推进各单位政治生态持续风清气正。
“我们把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切入点,防止‘一把手’在决策过程中出现‘一言堂’或‘家长制’现象。”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司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