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在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枞阳县总工会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授予“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党建引领,提升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水平。枞阳县总工会认真学习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工会协调、三方运作、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思路,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形成层层有领导、环环有人抓的工作体系。同时,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纳入企业党支部重点工作内容,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在处理劳动纠纷、稳定员工队伍等方面主动走在前、靠在前。5年来,全县累计新增工会组织150余家,新增工会会员38000余人,实现非公企业建会率达90%,职工入会率达92%。
服务职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枞阳县总工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通过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重要作用,2020年以来,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获“市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积极引导百人以上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健全完善同人社、法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劳动争议工作质效。创新确立“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会维权热线“12351”与非诉纠纷调处中心协调联动,通过聚合各部门职能,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锻造品牌,创新服务举措促进和谐稳定。为更好地为户外劳动者提供精准温暖的服务,枞阳县总工会在全县建设工会服务驿站165家。各级驿站自建成以来,为过往行人、环卫工人、快递员、建筑工人等免费提供临时歇息、手机充电、喝水、加热食品等多项公益服务。枞阳县总工会大力加强建会入会,通过常态化蹲点、调研、走访等方式,更加紧密地联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高效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王章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