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龙桥镇盆型村单季稻渐次进入成熟期,农业部门紧急调集大型机械加紧推进水稻收割,同时启动全县所有烘干设备,确保粮食颗粒归仓。 左学长 摄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以及资金分配与使用等政策。同时,在支持重点、标贴标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为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3大类49个小类133个品目(具体参见省农业农村厅网站)。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补贴范围3年内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将按年度进行。各县(市、区)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从全省补贴范围中选取补贴机具品目。
我省将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着力点,将更多先进适用机具有序纳入补贴范围,聚焦机播(机插)增产和机收减损,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据介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具体另行通知。各市、县(市、区)均不得实施累加补贴。在确保资金供需紧平衡的基础上,我省将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规定,选择对部分重点机具提高补贴额,同时对部分机具降低补贴额。
具体来说,将水稻插秧机、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差速转向履带式拖拉机、窄履带水稻收割机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机械等部分重点机具的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到35%。对省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不符合实际应用情况、群众反映问题较多、实际使用性能较差的机具建立清单,实行降低补贴标准、退坡处理直至退出补贴范围。
同时,积极开展农机新产品试点,将符合条件的专项鉴定产品列入补贴范围;继续开展连栋温室、粮食烘干等成套设备试点;加快先进适用创新机具推广应用,对短板机具目录范围内取得研发突破、亟待熟化定型的创新产品,给予特定补贴支持;积极争取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在补贴兑付方面,我省要求各地提升服务效能。优化简化资金兑付流程,增加结算批次,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补贴办理便利性,确保及时兑付。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落实专款专用要求,加大对超期不兑付、兑付慢问题治理力度,补贴预算执行情况与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原则上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鼓励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购机者应及时通过“皖事通”手机APP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