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层善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高刘法庭创建“枫桥式法庭”暨合肥经开区高刘街道天河村 “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全面启动
来源: 安徽日报党媒云 2025-06-13 19:00:34 责编: 余蕾

6月13日上午,高刘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暨合肥经开区高刘街道天河村“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启动会召开,合肥经开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空港办(合淮办)主任王子隽出席并讲话,蜀山法院、高刘法庭、区属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高刘街道党委班子成员、24个村居负责人、天河村村民和党员代表参加会议。

高刘法庭是蜀山法院的派出机构,成立于2018年6月,设两个审判法庭,主要审理民事等案件,现有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天河村辖区面积9.66平方公里,耕地1.1万亩,下辖32个村民组,户籍人口3380人,党员103名,是高刘街道传统农业村居之一。近年来,该村坚持“生态立村、产业强村、治理兴村”,探索村企共建综合型特色产业基地,发展点对点订单农业,村集体经济收入快速增长,2024年收入突破500万元。

高刘法庭收案数从2021年的327件大幅增长至2024年的722件,“人案”矛盾突出、任务繁重。高刘街道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存在村级自治组织不健全、村民自治意识、法治观念不强等治理短板,综合运用调解、裁决、仲裁、复议、诉讼等方式不足,带来经济纠纷、征地拆迁、集体土地收益分配等一系列矛盾问题,对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构建矛盾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高刘法庭和天河村主动作为、勇于担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在学习借鉴先发地区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顺应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和农民思想观念变化,主动提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及建设“乡村治理示范村”。

高刘法庭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释法,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天河村将通过“党建引领、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产业强村”,明确区直相关部门14条支持措施,细化工作推进方案、37项工作计划,编制《更富更美更文明——我们的自治手册》《村民办事指南》。从区直机关中选调1名具有法律背景的年轻干部挂任天河村法治专职副书记,聘请1名律师担任驻村法律顾问,完善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多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完善议事制度,对土地发(承)包、土地流转、征地拆迁补偿、村庄建设等重要事项,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真正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既要培育“盆景”,更要打造“风景”。通过创建“枫桥式法庭”和建设“乡村治理示范村”,高刘街道将总结天河村建设经验,全面向其他村居推广,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以乡村善治助推乡村宜居、产业富民、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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