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与文化观,10月21日,合肥市庐阳区大杨司法所联合合肥市方圆社会工作事务所组织开展了“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 践行爱国主义精神”主题教育活动。活动特邀庐阳区社区矫正局局长魏卓文、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为活动开展提供专业支持。

授课环节中,合肥市方圆社会工作事务所的讲师围绕《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四大核心内容展开系统讲解:从法律条文内涵入手,阐释立法宗旨;梳理中国历史发展与爱国主义精神传承脉络,夯实思想根基;阐明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时代价值与现实意义,强化认知认同;并结合实际案例,指出践行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路径与行为规范,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将法律要求转化为日常行动。
授课结束后,庐阳区社区矫正局局长魏倬文在随后的讲话中指出,爱国主义教育是社区矫正教育帮扶的重要内容,对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国家意识、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深远意义。他勉励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珍惜学习机会,将爱国情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与民族尊严,积极融入并回馈社会。魏局长表示,司法所将持续创新教育形式,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社区矫正全过程,助力矫正对象成为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奉献社会的合格公民。
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实现了思想引导与行为指导的有机统一,有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爱国”不仅是一种庄严情感,更是每一名公民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参与对象纷纷表示,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遵纪守法的实际行动,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以积极改造、回归奉献的实际举措,践行爱国主义精神的时代内涵。(隋丽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