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治理中,如何化解矛盾、激发村民参与热情?蒙城县乐土镇葛桥村给出了答案——探索推行“议事代表制度”工作法。这一机制不仅有效化解了村内各类矛盾,更让村民从治理“旁观者”变身“参与者”,充分激发乡村治理活力,绘就出和谐发展的新图景。
“现在俺俩好得很,多亏村里帮忙调解!”在葛桥村西楚庄,村民郭广兰和邻居曹凯如今常互相串门,谁能想到,此前两人曾因一件事闹得不愉快。事情要从郭广兰家的房顶说起。因房顶漏水问题日益严重,郭广兰计划在房顶铺设彩钢瓦做防水,这本是解决自家难题的好事,却遭到了前院邻居曹凯的强烈反对。“我担心她那彩钢瓦搭得太高,挡了俺家老人晒太阳的光。”曹凯说,他多次和郭广兰沟通,可双方各执一词,始终没达成一致,矛盾也越积越深。
无奈之下,两人将问题反映到了村委会。葛桥村当即启动“议事代表制度”程序,村委会委员卢闪闪介绍,为了避免双方直接争执激化矛盾,村里先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和两人沟通,了解各自的诉求和顾虑。随后,村里又组织召开议事协商会,邀请包组干部、镇农综站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为两人搭建起平等沟通的平台。
“我们从邻里和睦的角度出发,引导他们换位思考,郭广兰体谅老人晒太阳的需求,曹凯也理解做防水的必要性。”卢闪闪说,最终双方达成共识,郭广兰将彩钢瓦高度降低40公分,既解决了漏水问题,也不影响曹凯家采光。一场邻里纠纷就此化解,两家关系也恢复了往日的融洽。“村里调解得公道,咱不能因为这点事伤了邻里情。”郭广兰笑着说。
不仅是邻里矛盾,在乡村建设中的“拦路虎”,也被“议事代表制度”顺利破解。2024年,葛桥村迎来和美乡村建设机遇,村内道路重新修建拓宽工程提上日程,可工程启动后没多久,就因部分村民的反对陷入停滞。
“有些村民觉得自家被占用的土地多,担心影响生产生活,所以不同意继续施工。”葛桥村治安主任尚琳回忆起最初向群众征求意见时的场景。得知情况后,村两委没有强硬推进,而是再次启用“议事代表制度”,组织村民在村里的议事亭召开协商会。
会上,村干部没有回避问题,而是坦诚地向村民说明项目资金来源,详细讲解道路拓宽后对村庄长远发展的好处,不仅能打通村内环通路,还能方便大家出行、改善村容村貌。“我们一笔一笔给村民算‘明白账’,让大家清楚修这条路的利弊。”尚琳说,经过三次耐心协商,村民们的意见逐渐统一,最终共同敲定了合理的补偿方案。
如今,葛桥村原本4米宽的泥路,已变成5米宽的平整水泥路,村民出行再也不用“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现在路通了,环境也好了,咱们出门、种地都方便!”村民尚怀云提起新路,满是满意。
据统计,截至目前,葛桥村通过“议事代表制度”工作法,累计处理矛盾纠纷210起,成功调解205起,调解成功率高达97.6%。其中,涵盖邻里纠纷118起、土地纠纷40起、家庭矛盾32起、其他纠纷15起,群众满意度更是超过98%。
“‘议事代表制度’不仅化解了矛盾,更让村民有了主人翁意识。”葛桥村党总支书记楚磊表示,现在越来越多的村民主动为村庄发展献言献策,积极参与到村庄建设和管理中,乡村治理的活力被充分激发。(杨卉 丁亚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