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光市张八岭镇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抓手,将法治思维融入“清塘、护林、净地”专项行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过程,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该镇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与塘库管护、林地保护密切相关的核心条款,深入开展解读宣讲,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定职责与权责清单。重点宣传集体资源承包、出租等环节的民主决策程序,清晰告知群众在集体收益分配、村务监督中的合法权利,帮助干部群众精准把握“可为、不可为、如何为”的边界,从源头上防范管理乱象。
结合农村实际,该镇创新推出村级宣传栏阵地宣传、入户“面对面”宣讲、田间地头“微课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家常话。通过“违规发包林地被追责”等身边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设置现场普法点,同步提供手册发放、政策解读等服务,实现“整治一处、宣传一片、教育一方”。
针对村“两委”成员,该镇开展专项法治培训,重点提升其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资源处置等方面的依法履职能力,杜绝违规行为。同时,引导村干部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鼓励村民主动学法用法、参与监督,构建起“干部依法履职、群众知法监督”的良性格局,让法治成为规范“三资”管理、助推集体经济发展的坚强保障。
“张八岭镇将常态化推进农村普法宣传,以法治思维激活集体资源效能,推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法治根基。”张八岭镇相关负责人表示。(赵鹏)









